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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标注册申请指南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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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程序 1.查询所要注册商标中包含的中文、数字和字母。(根据申请人要求,在全国范围内查询有无相同或近似商标已申请或注册在先)。《商标查询单》所提供的查询报告,不含国家商标局未录入数据库的在先商标权利信息;不含《商标法》第九条、第十条、第十一条、第十二条所规定的内容;查询结果仅供参考,不具有法律效力。 2.制作商标申请书件 3.向国家商标局提出注册申请。 提交材料(国内单位、国内自然人) 1.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(国内单位): (1)营业执照\法人登记证复印件两份(必须清晰有效) (2)单位行政印章 2.国内自然人申请: (1)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两份(必须清晰有效)。 (2)申请人物肖像作商标的,应附公证书。 3、图样要求: (1)若申请彩色商标,需提供彩色图样15份及黑白墨稿2份; (2)若申请黑白商标,需提供黑白墨稿15份; (3)长和宽大小为5-10厘米,商标图样必须清晰可辨。 所需时限(不包括商标局退文修正等审查周期) 1.提交申请后五个月左右下发《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》; 2.提交申请后两年左右,国家商标局发布初审公告; 3.初审公告之日后四个月左右,国家商标局下发《商标注册证》; 4、申请商标注册全程时间约24-30个月左右。 有效期限 商标经核准注册有效期为10年。期满前6个月续展,可多次续展延续保护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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