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期有单位或个人打着受云南联众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委托的旗号,为客户办理商标注册等知识产权事务。在此,本公司严正申明,我公司未委托任何单位办理相关业务,在业务办理及款项支付过程中,请注册人致电0871-5359225对经办人进行身份确认,请检验收款票据章戳。对此带来的不便敬请客户谅解。对于假冒我公司名义进行商业欺诈的单位或者个人,请立即停止一切侵权行为,我公司将保留诉讼的权利。
云南联众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
2008-4-22